近日,家住和龙市74岁的张某步履蹒跚地来到和龙市人民法院,为的就是将一面写着“人民衛士,百姓公仆”的锦旗亲自送到执行法官林永德的手中,表达他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的谢意,更表达他对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2013年4月,张某与其妻王某与和龙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中约定,该房地产公司以小区内两套房屋与产权为张某的房屋调换,房屋交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但时至今日,该房地产公司仍未履行原协议,拒绝交付两套房屋及安置补助费,申请人张某与王某遂向和龙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了解,本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王某在民事阶段和执行阶段因没有房屋一直租住在没有暖气的平房里,林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都是高龄老人,为尽快化解这起纠纷,他曾多次找到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沟通,把该案涉及到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后果对其一一讲解,并将申请执行人情况进行进一步说明。最终,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基于对法律责任和情感道德两方面的重新认知,自愿与两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由该房地产公司一次性给付张某和王某两套房屋费及安置补助费共计289350元。至此,一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一面小小的锦旗,是无数个执行法官们为了公平正义而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奔波忙碌的缩影,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就是法官们最好的礼物。(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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