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建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建瓯市城区规划实施情况和城区规划变化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建瓯市政府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用科学务实的态度来开展城市发展研究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全力服务“三城一区”建设,为推动建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7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建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提出的城市发展方向、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空间管制措施和各类专项规划等,将建瓯城市性质定位为“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历史文化城市”,符合建瓯实际,有力推动了城市建设规范良性健康发展。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存在问题,对市政府及规划部门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二要科学编制城区规划体系;三要完善规划管理,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四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五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强调,总规应当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实施情况;要维护总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总体规划,如执行中确需局部调整,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建瓯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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