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从便民诉讼角度出发,从今年十月开始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目前,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20余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减少了矛盾冲突,达到了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基层的目的,受到当事人好评。 和龙法院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在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时,通过立案审查掌握诉讼案件基本案情,洞察一方当事人诉讼心理,了解诉讼本意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询问是否愿意由调解小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当事人同意,即由立案庭法官立刻进行调解。特别是对涉及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以及相邻关系等多发常发的民商事案件,力争在立案环节调解,使民间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消除纷争。 构建大调解格局、及时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审理民事诉讼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诉前调解无需经过立案、送达、开庭等一系列诉讼审理程序,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节省了审判资源,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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