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民主,扩大陪审员选任数量和范围,健全完善陪审员参审和培训等机制,保障陪审员充分发挥特长,取得明显成效。224名来自我市宣传、教育、财税等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就职后,不仅提升了我市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还促进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在以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有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是其中的“主力军”,占有较多的名额。这些人民陪审员尽管有较高的热情,但由于繁忙的工作,并不能较多地参与法院的陪审工作。针对这种情况,荥阳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扩大选任领域,从教育、医疗、经济、农村基层组织等多领域选任人民陪审员,并在具体选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时,摒弃了以往“随机”选择的方式,根据需要陪审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除特别情形外必须有陪审员参审,并设立专人统一抽取案件陪审员,避免陪审员参审不均的情况;陪审员每参审一件案件,由抽选人和案件主审法官签字确认,明确合议笔录中必须载明陪审员的合议意见,杜绝“陪而不审”、合议“走过场”等情况发生。 正是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利用他们民众代表的身份参与案件的庭审工作,使其朴素而善良的民间智慧在司法领域内得以体现的同时,人民陪审独有的开放性、临时性、随机性特点,也隔离了人情、关系和权力对司法正义的不当干扰,还拓宽了化解民间纠纷的途径,传递了温情、表达了民意、顺应了民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荥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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