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兴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兴平法院院长魏小宁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任命王瑞芬等十名同志为审判员,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小妹为新任命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的10名审判员从事法院工作多年,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把青春融入到天平,把热情奉献给事业,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本次提请任命前经过民主测评、自愿报名、党组推荐、任前公示、业务考试、组织部批准等严格程序。新任命的审判员表示绝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信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心里装人民群众,肩扛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陕西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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