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办案法官,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这笔货款,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11月25日下午,一名花甲老汉走进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向叶法官送上一面“帮我追回多年货款”的锦旗。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名老汉姓史,今年65岁,湖北人,现在广西南宁市做生意。2012年,史老汉因与防城港市的刘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而打起官司。案件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刘某向史老汉支付货款1.3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无奈之下,史老汉于今年3月向防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是刘某一直不配合执行,于是办案法官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依法查封了刘某的一辆小汽车,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强力执行果然见效,被执行人刘某赶紧与申请执行人史老汉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以及承担案件费用。至此,该案圆满地落下了帷幕,出于感谢,史老汉乐呵呵地向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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