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诉前委托调解巧化交通事故连环纠纷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潘德贵 发表时间:〖 2015/11/27 浏览人数:〖 5070495

    2015年10月27日,福泉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龙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物权保护案件进行调解。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努力下,肇事车辆得以从肇事现场顺利取走,诉讼争议圆满解决。对交通事故造成其它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调解组织跟进调解,取得明显进展。
    2015年10月4日凌晨2时许,曾某驾驶向肖某借来的轿车在龙昌镇辖区仓盈湾村地段发生交通事故,撞坏玉姓村民房屋及供电电杆,因突然停电,造成48户村民一定财产损失和电器损失。肇事车辆也现场“趴窝”,有不同程度损坏。交警处理完现场后,决定对肇事车辆移走异地扣押,相关保险公司也欲将肇事轿车拖走定损,几次均遭到村民群体反对,只好放弃。10月26日,车主肖某到福泉市法院对玉家提起诉讼,请求物权保护,并准备申请诉前保全。法院立案人员在接待过程中了解了大致的诉讼背景,该案涉及几十户村民诉求,有群体性质,考虑到保全措施能否顺利实施以及不能预测强制实施后的社会效果,为慎重起见,一边与当事人分析利弊,一边与市调处中心对接诉前委托调解事宜。龙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委托后,在多方参与下,经过给玉家及其他村民宣传法律、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多方达成协议,村民终于同意车主将肇事车辆取走,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针对村民受到的其它财产损失,双方形成共识,由调解组织跟进调处,寻找最佳方案,相机协调赔偿问题。
    近日,据有关调解人员透露,村民电器损失,已由驾驶员曾某自行请技术人员对相关电器进行检测后,及时更换损害电器零部件,目前仅有15户尚在检测更换当中,而且争议不大;保险公司对损坏的电杆已经联系南方电网在相邻电杆上作并杆架线处理;玉家房屋损坏赔偿问题由于争议较大,尚在积极协调中。(撰稿人:福泉市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法治宣传进村寨 民族团结促和谐
福泉“二杨”非法捕鱼被判!
贵州省首例“洗钱罪”案件在福泉法院当...
省州市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指导福泉市...
老年节,福泉法院退休老同志回“家”看看
福泉法院决心打好“扫黑除恶”第一仗
福泉法院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圆...
上一条信息:来安法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 下一条信息:上思法院与上思县金融部门签订联动备忘录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