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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病人非法私藏使用弹药 获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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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晨光 发表时间:〖 2015/11/22 浏览人数:〖 5070325

    在父亲的遗物中发现弹药后继续私藏,一日因琐事将手榴弹拿出来恐吓他人后在土豪中将其引爆。近日,渭城法院依法公开判决被告人姬明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姬明在其家中收拾父亲住过的房子时发现了1枚67式木柄手榴弹和863发制式枪弹,于是将发现的手榴弹和枪弹分别用塑料袋、包装箱和枪弹箱装储分别藏匿在其房间的柜子下和后院杂物间。
    2015年6月5日,姬明因不同意本村村民付某收了他家预存电费200元,便随身携带这枚67式木柄手榴弹前去与付某说事,发生争执后便取出该手榴弹打开底盖并指勾拉环,付某某见状惊慌逃离,姬明手持手榴弹追赶,遇村民陈某某上前规劝,付某某也随即退还其预存电费200元。之后,姬明将该枚67式木柄手榴弹扔进土豪内引爆,随后便被接到付某某报警的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民警抓获。民警在姬明带领下在其家中找到并立即扣押了863发枪弹。
    经司法医学鉴定,姬明在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期间,受其癫痫病所致精神障碍的影响,其法学方面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明显消弱,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明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法律、法规,非法持有制式枪弹863发,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但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患有癫痫,癫痫致其精神障碍,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经法院委托评估,其不具备监护条件,故依法不能适用缓刑。随做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渭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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