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5年10月16日,新乐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1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6.22%。我院“一委托一建立”打击危险驾驶犯罪。 委托司法局开展社区调查评估。我院对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拟判处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委托被告人经常居住地司法局,对被告人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官作出判决,确保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建立“轻刑快判”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保障各方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合力,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罚力度,把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新乐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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