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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到“药店”买药治颈椎 儿子怀疑是假药遂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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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珩 周小杨 发表时间:〖 2015/10/17 浏览人数:〖 5070751

    刚开张不够半年的“药店”就关门大吉了,老板还被判了刑,一切都是因为把国法当儿戏。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仕焕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药店散发小广告吸引顾客
    长年受颈椎病的困扰的陈芳(化名),多方求医问药多方治疗仍不见效。2014年11月12日,在石卡镇圩日时,陈芳出圩时看到有人散发关于“高原草药店”专治风湿骨痛特效药的宣传单,便拿回家看看。不久,陈芳就在亲戚的陪同下按照宣传单上的地址找到该药店,药店老板吴仕焕(广西陆川县人)向老人介绍这个特效药:“这是我外公传下来的祖传特效药,每日疗程的费用是220元,如果你有农村合作医疗的话,我可以减半收费。”陈芳说自己有农村合作医疗,但是没带在身上。吴仕焕便说:“你要拿几天的药?拿多的话可以优惠。而且你下次再来的话还可以得半价优惠”陈芳心动了,便说先要8天的疗程试试看。最后,陈芳以800元的价钱买回16包药粉和32粒药丸。服用该药期间,陈芳的颈椎确实不痛了,但是药效过了好像更痛了,想再去找被告人吴仕焕看看。陈芳的儿子见母亲吃这么贵的药,担心被骗,便说下次陪母亲一起去药店。
   儿子怀疑母亲买到假药
    “高原草药店”在贵港市汽车东站后门附近,门口上的招牌写着:“特效傣药”“专治10-20年老胃病、气管炎、哮喘、风湿骨痛、骨质增生、结石、糖尿病、身痒等各种皮肤病及男女性病”。2014年11月23日,陈芳的儿子陪着母亲一起到该药店。其子看到只有吴仕焕一人在店里帮人看病,没有其他医生。而且吴仕焕帮其母亲看病时,就问了句“哪里不舒服”,既没有针对疼痛的地方进行检查,也没有进行听诊把脉,就直接问陈芳服药后的感受。当听到老人说服药的时候不痛,药效过后疼得更厉害,便说是正常现象,要多吃几次才好,他又接着问老人要买几次的药,老人说还是再要8天吧。吴仕焕便走进店里的一个隔间,门上挂着一张写有“药房闲人免进”的白布,陈芳的儿子想跟进去一看究竟,却不想门被反锁起来,不一会隔间里还传出一阵机器的响声。大约10来分钟,吴仕焕拿着药走出来,说这次要1000元,陈芳的儿子给了钱并要求其出具收据后就离开了。
    药店老板被举报终入狱
    过后,陈芳的儿子越想越不对劲,便拿着吴仕焕出售的药粉和药丸到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高原草药店”,怀疑其出售假药。经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被告人吴仕焕生产、销售的药粉、药丸属于假药,便将该案移交到公安部门进入司法程序。
    该案经港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仕焕从2014年8月开始,在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办事处东港社区居民委员会旁经营了一家“高原草药店”。其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过医药部门检验和批准即私自将两面针、元胡、白芍等中药材掺入具有镇痛功效的西药布洛芬缓释胶囊通过配料、混合并粉碎加工成药粉和药丸,后将药粉、药丸销售给黄善仙用于治疗颈椎疼痛,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仕焕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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