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韦某涉嫌受贿一案。庭审过程中,来自港北区市政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根竹镇、庆丰镇的40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现场接受廉洁警示教育。 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韦某在担任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覃塘分局局长、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受贿人民币10万元,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1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亲身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意义非凡,警示作用极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时刻提醒自己敬畏法律,敬畏人民,坚守防腐底线,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 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港北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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