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金秋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的举行正式拉开了本次活动的大幕,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走出执行指挥中心,按照既定计划迅速展开集中执行活动,以高效执行守护百姓“钱袋子”。 凌晨6时30分,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道军作动员讲话,要求大家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确保集中执行取得实效。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筛选涉小标的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因案施策、分工协作,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运用法理、情感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同时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
妨碍法院执行 强大压力终偿还 在邵某某申请执行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4000余元,执行法官耐心劝导,鲁某不但不履行义务还态度蛮横。当天,执行干警在鲁某住所地对其进行突击拘传,鲁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依法果断采取拘传措施。 鲁某父亲面对干警的释法说理,不仅在言语上对干警进行威胁,还以身试法平躺在路中间阻挡警车前进,执行干警合力将其劝离到路边;鲁某妻子见状不但不劝其丈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冲撞阻拦拘传被执行人鲁某,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其控制住。面对强大的执行力度,最终现场交付现金4400元,微信转账300元。 执行法官综合考虑案情及被执行人鲁某的悔过态度,对鲁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后果。同时为体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经现场汇报后决定对鲁某不采取拘传措施。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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