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新“枫”貌
山万里,乘“枫”起,行遍青树千条路;法相拥,随“枫”至,守护红庙千万家。 近日,南郑区人民法院青树法庭收到红庙派出所的调解邀请,共同对辖区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后,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了“诉源”+“执源”的双源治理,矛盾纠纷得以源头化解。
范某与史某系同村村民,2024年3月一天傍晚,史某骑车回家过程中因驾驶不当,撞向了路边行人范某的手推车,继而将范某撞倒,史某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范某经诊断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后,经法医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红庙派出所组织调解期间,双方均担心对方达成协议后反悔。红庙派出所立即与青树法庭取得联系,希望法庭能够协助化解。法庭庭长张鸣蕊考虑到伤者系年过七旬的老人,且行动不便需靠辅助器具行走,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定分止争,挂掉电话后立即和庭室干警驱车前往红庙派出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在法庭和派出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7月22日下午,史某按约定时间在红庙派出所向范某履行了赔偿款兑付义务。 下一步,青树人民法庭将继续运用“四种时态”工作法,延伸审判职能,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刘文海、李建文 编校: 审核:路程 签发:王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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