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结案件164件,执行到位标的1163万余元,实施限高强制措施63人,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7人。这是西乡法院执行局自今年5月底开展“陕亮执行·2024”执行行动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夜间亮剑“失信人” “张某在樱桃沟,我看见他了,你们快来!” 7月16日晚9时许,西乡法院执行值班干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县城某处。执行干警闻讯而动,组织精干力量前往张某所在地,仅用时20分便将张某拘传至西乡县人民法院。 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对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案件义务的法律责任。面对法官的好言相劝,张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通过后续查看张某两部手机微信转账记录发现,其本人名下的微信被法院冻结后再无转账记录,但其另一部手机微信在近半年时间内有60余万的资金流水,张某并非像其所说的没有履行能力。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晚11时将其送至看守所收押。 随时响应“急先锋” “法官,疑似安某的陕A牌越野车出现在城东某处。” 7月17日晚7时接到线索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琨和执行局长张斌立即组织警力带队前往,根据线索精准定位目标车辆。但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负责人安某经多次电话传唤迟迟不肯现身,承办法官遂即对安某手下的两名工作人员开展释法说理,劝说二人配合执行工作,从而顺利拿到车辆钥匙,依法对其公司车辆进行扣押。 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20余分钟后安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承诺次日先期履行部分执行案款。 “执行110”的每一次出警都是对欠款人的“亮剑”,是对失信的鞭策,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维护。西乡法院常态化实施“‘执行110’+错时执行”工作机制,抓住夜间、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错时开展执行行动,对“拖、躲、赖、抗”的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惩治力度,营造强大执行威慑,坚定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