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交叉执行的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已成功执行完毕。 该两起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方利益,执行工作面临诸多挑战。菏泽中院在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和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能力后,依法指定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此案的执行工作。 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精锐力量,由姜全玉团队专门负责执行。姜全玉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樊明滨、战德华、祁骁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分析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秉持着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依法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执行干警樊明滨、祁骁冒着酷暑,顶着烈阳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工作地点、被执行人居住地等相关场所进行调查取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甚至抵触,执行干警们毫不退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果断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经过姜全玉执行团队的艰苦努力和不懈奋战,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自身的义务,态度发生转变,开始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最终,一案达成和解,另一案执行完毕,所有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圆满履行。
这两起案例是曹县人民法院交叉执行成功的典型案例。通过交叉执行,有效解决了执行难问题,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樊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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