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随后,中央又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3年11月,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历史和实践证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意、民情、民忧,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必须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必须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苏紫葶—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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