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特别是苑三国院长坚持把破产审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常研究、常调度、常推进。尤其是去年以来,结合参评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廊坊中院先后多次以党组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委会等不同形式,分析研究破产审判形势,推进重点案件审理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强化沟通协调,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和破产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借着优化营商环境之机,推动由市长亲自签批,与全市20个政府部门联合出台《构建政府与法院常态化统一协调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逐个单位确定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实质化运行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二是深入挖潜,既争取政府财政资金常态化支持,又建立管理人专项基金,建立了无产可破案件“复合式”破产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无产可破企业退出难问题。廊坊市财政已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经费中单独列支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工作经费,今年200万元的经费全部拨付到位。三是上下联动,把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破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作为“硬杠杠”纳入县(区、市)一级营商环境建设指标,撬动地方政府主动支持基层法院“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破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廊坊11个基层法院“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部建立,6个基层法院破产工作经费已列入预算或政府出具文书答应随时保障,其余5个法院正在抓紧协调之中,争取全部纳入下一年预算。 二、坚持改革探索,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一是针对破产案件用时太长、效率不高等问题,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规程要求,出台《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操作规程(试行)》,以债权人数、债权额规模和案情复杂程度为区分标准,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尽可能控制程序性耗时,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在具体案件用时限制上,明确“无产可破企业”破产案件不超过二个月,简单案件不超过六个月、复杂案件不超过一年、重大重整案件不超过一年半的要求,高度契合营商环境评价的要求。二是针对管理人难管理、难监督等问题,制定《破产与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针对不同类别案件管理人的招募、遴选、使用、监督、评价以及管理人业绩档案组建等工作进行全面探索,建立一整套具有廊坊本地特色的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管理人管理监督工作更加科学、管理人履职行为更加高效。三是针对破产清算案件工作量难计算、法官难考核的这一难题,出台《破产、清算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与其他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对比折算的办法,在日常考核中以“破产法官”单独列项,对全市法院破产法官单独排名,建立破产法官单独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破产法官工作量可量化、可比较,进一步激发破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中院推进破产审判改革、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经验作法,被市委改革办刊物《廊坊改革动态》第17期、省委改革办刊物《河北改革动态》第24期转发。 三、立足审判需要,努力破解部门壁垒和机制障碍。破产审判实践中,法律规定之间的“空白”、行政部门之间的“壁垒”以及具体办事人员知识的“盲点”,往往迟滞案件审理进程,甚至影响办案质效。注重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清“盲点”、疏“堵点”,与相关行政单位达成纪要,确保破产案件审理顺利推进。一是针对破产受理后有权机关作出的保全措施解除难、破产财产难变现的问题,与公安、检察、税务、海关、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国银行廊坊中心支行等单位,形成《企业破产受理后保全措施及时解除会议纪要》,解决了企业破产受理后交叉查封解除难问题。二是针对破产企业涉税疑难问题,与廊坊税务局出台《企业破产工作中涉税问题处理的会议纪要》,就建立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协作机制等达成一致,有力破解了涉税问题对破产处置的影响。三是针对破产处置过程中共益债融资难、利息高、资金源头安全性不可控等现实问题,与省内某具有金融资质的机构出台《建立“院企联动机制”为破产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会议纪要》,破解了破产企业为继续生产经营的而借款难的问题。 四、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提升科技化信息化办案水平。一是全面应用“一网两平台”办理破产案件。两级法院所有破产案件均通过企业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办理,管理人日常工作汇报均、事务性材料均通过管理人工作平台提交。法院和管理人有关文书、公告均通过各自平台提请,在全国企业重整信息网公开。两级法院全部为破产审判法官开通执行查控系统权限。二是全面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一直以来,中院积极倡导通过信息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降低信访安保风险。今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两级法院所有债权人会议均通过网络召开,提高了表决效率。三是破产财产全面实行网上处置。综合运用破产信息网、司法拍卖网以及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引入信息化竞争方式,实现破产财产处置收益最大化,既杜绝破产财产处理中的暗箱操作,又及时高效处置破产财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做法,在9月23日召开的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视频推进会上,黄汝端副院长作了经验介绍,得到省法院吴景丽副院长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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