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男子两次入狱仍不悔改 结伙抢夺金项链再获刑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黄丽丽 黄奎 发表时间:〖 2015/10/6 浏览人数:〖 5070495

    贵港一年轻男子曾因抢劫、抢夺先后两次被判入狱,出狱后拒不悔改,竟重操旧业结伙抢夺他人金项链。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苏介现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12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苏介现与苏步勤(另案处理)经密谋后,由苏步勤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被告人苏介现到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宏桂广场附近伺机抢夺他人财物。当发现女子彭某独自行走时,被告人苏介现下车尾随其进入宏桂广场对面的小巷,趁彭某不备,将其颈上的金项链扯断夺取,得手后与苏步勤驾车逃离现场。尔后,被告人苏介现将抢得的黄金吊坠销赃得款人民币840元,其分得人民币420元。
    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苏介现的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840元给被害人彭某,款项已交至法院。
    另查明,被告人苏介现1989年出生,家住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其曾因犯抢劫罪,2009年12月17日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1年10月14日刑满释放;又因犯抢夺罪,2012年9月19日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介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苏介现积极着手实施抢夺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苏介现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苏介现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男子偷盗4元获刑7个月罚1000元
3男子上演丢包分钱把戏 路人贪图小利...
哥们网吧盗抢手机 男子开车接应获刑
外地女夜乘摩的惨遭抢劫强奸 色狼司机...
3少年无钱打游戏多次结伙盗车 1人获拘役
“90”后少年沉迷网络 半个月盗窃...
赌博输钱疑赌友出老千 男子伙同他人轮...
上一条信息:女子携近6斤毒品乘车被抓 称受雇于人求从轻处罚 下一条信息:已婚男疑遭情人背叛怒将其杀害一审获死缓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