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拖了好久,如果没有院长亲自调解,估计还是调解不下来,真是太感谢了!” 9月2日,业主代表郑先生接过某房地产开发商支付的赔偿款,心情十分激动。而在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也前嫌尽释,握手言和,现场气氛十分融洽。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起涉及19位当事人的群体性房地产纠纷案,涉案人数众多令法官倍感案件的复杂,但正是港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建民亲自参与调解,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支付了违约金,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2010年3月30日,以郑先生为代表的19位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规定工作日内履行合同相关条款。但直至逾期后两年半,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2015年4月22日,经过多次交涉未果后, 19名业主联名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立即按照合同条款里的相应规定履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共计60多万元。但由于双方对金额分歧较大,业主情绪激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件涉及的人数众多,如果不能及时调解,极有可能使群体性矛盾进一步激化,危害后果不可估量,张建民院长决定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多次听取案件的办理情况后,张院长对当事人采取了分开调解的方式。他最先将房地产开发商请到办公室,耐心的劝道;“我知道现在房地产发展不景气,好多开发商都干不下去了,你们也是不容易啊!但是从法律的层面说,你们的确存在合同违约的事实,对于业主是有补偿义务的。所以我们大家都退一步,这样才能尽快把事情解决。”对于业主一方,张院找到业主代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能理解你们对于这件事情拖了那么久那种焦虑的心情,但是也请你们理解下开发商,现在房地产发展不景气,他们也不容易。大家将来都是生活在一个小区里面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把关系搞得那么僵呢?再说了,开发商垮了,以后小区的物业什么的搞得不好,最难受的不还是我们业主么?大家都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啊!” 最后,通过院长的耐心疏导、极力劝解和反复做工作,双方都表示信服,也被法院的工作精神所感动。2015年9月2日,业主与该开发商达成协议:开发商于当日将逾期违约金近十万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19位业主,业主同意开发商将合同义务履行的时间再延长两年并放弃追索两年内开发商逾期的权利。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 其实,院里一把手亲自参与调解并不是首例。2015年8月6日,张院长经过庭前、庭后甚至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做当事人调解工作,促成了标的4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案;8月18日,张院长再次成功调解另一起标的40多万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而这起房地产纠纷案,是院长在一个月内的第三次“出山”调解。 在回顾这起案件时,院长说道,这个案件的顺利解决其实也离不开当事双方的互相体谅和理解。任何硬碰硬都不利于案件的解决,只有当事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各退一步,相互谅解,才能最终消除纷争,实现共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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