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通过“微信”聊天结交了一名男朋友,岂料男友竟然趁其在宾馆洗澡时窃走了她的金首饰,结果锒铛入狱。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32岁的王某系广西北海市一名装修工人。今年初,王某与防城港女子石某通过聊天软件“微信”相识,后二人在网上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4月3日,王某与石某相约在防城区见面,并由石某用身份证登记入住防城区一家商务宾馆。次日中午12时许,王某趁石某在房内卫生间洗澡之机,将她藏在衣服内的3枚金戒指和1对金耳环盗走,并租乘翁某驾驶的轿车逃往钦州市销赃,因手续不全未果。王某遂将所盗的金首饰卖给翁某。经鉴定,所盗金首饰重9.62克,价值2461.30元。案发后,被盗金首饰已由侦查机关追回发还给被害人石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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