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花季男子由于父母管教不到位,流连网吧,结交损友,参与抢劫,吸食K粉,贩卖毒品,最终再次回到了牢房。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8月刚刚年满18岁的冯某某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几年前初中辍学后,经常流连于网吧上网,在网吧结识了不良人员后结伙参与抢劫被判刑。冯某某于2014年12月刑满释放回到家中,但未能严格要求自己,自制能力较差,在外游玩时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后染上吸食“K粉”的恶习,进而贩毒。冯某某的父亲工作繁忙,母亲又不在本地,对其管教不到位。 今年3月17日22时许,冯某某按照与朱某某的约定,携带毒品氯胺酮到防城区防钦路一家宾馆门口,将其中1包用1元纸币包着的毒品交给朱某某,并接过100元。二人完成交易后,被公安民警当场人赃俱获,从朱某某身上缴获1包净重0.7克的毒品氯胺酮,从冯某某身上缴获1包净重2.3克的毒品氯胺酮及上述毒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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