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发挥其教育挽救功能,并通过判前考察、衔接配合和回访帮教等措施,促进非监禁刑罪犯的真心悔过,减少重其重新犯罪的机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以来,有3名少年犯通过该院刑庭法官帮助重新迈入了学校,2名少年缓刑犯成功走上了工作岗位,无一人出现再犯罪、再违法现象。 判前考察,正确量刑。防城区法院注重判前考察工作,判处非监禁刑前,注重考察被告人是否具备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如少年犯的案件,通过深入到案发地、被告人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区、学校、家庭进行走访,实地调查,重点考察被告人案发前的一贯表现,以及是否具备判后社区矫正条件,综合罪犯所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的意见,认真分析评估其行为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在综合各方反映和意见后加判决,正确量刑,做到教育与改造相结合,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衔接配合,合力矫正。该院重视与检察、公安、司法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与社区矫正相关的衔接工作。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在宣判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时,向区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7天内到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回访帮教,圆“回归梦”。该院争取做到与矫正对象不定期见面、谈话、宣讲法律知识以案释法,通过回访考察,及时了解他们的表现,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训诫和警示,对表现突出的建议社区放宽监管等级,从而提高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在矫正对象生活和工作确实遇到重大困难时,给予适当帮扶以避免矫正期间因生活贫困再次犯罪,让罪犯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尊重、关心,增强其社会认同感、归属感和改造的信心,保证矫正效果。今年以来,该院联合区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2次,深入学校、社区帮教6次。(防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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