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书记员工作作为“素质提升年”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专门成立书记员管理室,落实三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提高工作针对性。突出书记员的司法礼仪建设,特别强调书记员必须统一规范着装,接待当事人礼貌、热情,在工作中展示良好的司法形象。突出书记员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针对日常督查中发现个别书记员的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忽略宣布庭审纪律等程序环节的现象,要求书记员必须在庭审前十五分钟到庭,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规定做好庭审纪律宣布、核对身份证等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辅助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开展书记员培训是针对该院书记员工作开展现状“量身定制”,内容涵盖庭前准备、庭审记录、裁判文书校对、送达、归档等各项工作任务。主讲人以其多年的书记员工作经验为例,与参加此次培训的全体书记员交流了日常的工作开展情况与方式方法,并重点就庭审记录要素和档案整理工作解答在场书记员的相关疑问。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培训相关活动,将培训与考核相结合,努力提升书记员整体水平,为全面提升法院审判质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取得实效。该院由政治处、监察室牵头,专门对包括书记员庭审、接待等司法礼仪规范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案件质量检查小组在评查案卷时重视对庭审笔录等涉及书记员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集中通报讲评。同时,注重加强书记员队伍的廉政监督管理,纠正以往存在的一些不正确思想,将聘用书记员纳入庭室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奖惩措施,并与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廉政考核奖惩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全院上下重视书记员队伍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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