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贵州省德江县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县开展民生监督“六个一”活动,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民生监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构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护廉网”。 围绕“察”字,开展专项监察。民生监督组每季度抓好一项省级(市级、县级)民生资金专项监察,深入查找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和发放、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贪污民生资金和监管中的索贿受贿及吃、拿、卡、要等行为。县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民生资金监管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在该项民生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监察建议书形式反馈给民生监管部门。民生监管部门因监督不力,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和人民群众利益较大损失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德江县民生资金专项监察结果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围绕“警”字,召开警示大会。专项监察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召开民生资金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届时将邀请县政府分管该项民生专项资金监管部门的副县长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察主要负责同志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参会人员由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民生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民生资金监管业务股室,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纪委(纪工委)书记和副书记,基层民生资金监管单位负责同志及民生资金受益群众代表组成。 围绕“曝”字,通报违纪案件。专项监察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县纪委监察局将借助网站、微信、电视、报刊以及民生资金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等载体,对专项检查中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民生监管部门对被县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曝光的问题,要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和“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要求,及时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警示教育。 围绕“改”字,制定整改措施。民生监管部门要根据县监察局反馈的专项监察建议,以及自身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并于收到县监察局建议书10个工作日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报告要在本单位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的民生资金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公开,并切实加以整改,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围绕“询”字,开展问题质询。县纪委监察局将在民生资金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组织县纪委委员对民生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面对面质询。并通过听取民生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所作的整改报告,根据专项监察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向民生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有针对性地询问、质询。同时,对质询环节进行全程录像,并在德江电视台民生栏目进行播放,接受社会监督。 围绕“评”字,举行民主测评。县纪委监察局将在民生资金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组织县党代表、县人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副书记以及民生资金受益群众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民生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由县纪委监察局梳理汇总后,向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上级民生监管部门报告,并作为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贵州省德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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