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法院安全,提高司法警察的日常工作效率,充分履行服务和保障职能。结合历年来法警大队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副队长王玮于2015年7月9日组织召开本年度法警第二次工作会议。 会上,王副队长提出了“八个一定,一种精神”,以要求全体司法警察。 每日司法警察在上班时间一定要着警服,穿黑色皮鞋;每日值班接待来访人员时,一定要起立使用接待专业术语;每日的巡逻一定要带袖章,一至五楼每一层都要认真巡查,及时排除院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每次押解时,一定要时刻关注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动态,避免发生意外情况的发生;每次开庭前,一定要巡查法庭,确保法官和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每次值庭时一定要精神抖擞,认真听审,配合法官完成案件审理;每次外出协助执行时,单警装备一定要装备齐全,避免协助执行过程中出现意外状况发生。兼驾驶员工作的司法警察在出车前一定要先检查车辆车况,出车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乱开警灯,乱拉警笛。 同时,作为司法警察,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守卫法律尊严,要具有坚韧不拔,敢于和不法分子作斗争的抗争精神。 会议虽然简短,但“八个一定一种精神”深深扎根于每位参会的司法警察心中。(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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