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海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讨论通过了《海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阶段,将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提档升级。 《意见》明确,今年全市将按照“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要求,在机关、镇乡(园区)、村(居)、学校、企业、医院及其他单位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要求镇乡(园区)力争实现南通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到3个,打造2到3个村(居)法治文化示范点和1到2个企业法治文化示范点;市教育局负责打造2到3个学校法治文化示范点;市卫计委负责打造1到2个医院法治文化示范点;市发改委负责打造2到3个规模以上企业法治文化示范点。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遵循因地制宜、适合大众、有机融合的原则,立足现有条件,满足群众需求,力求整合资源,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等有机融合,丰富法治文化内涵,让广大干部群众时刻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近年来,海门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镇村以及行业内相继建成了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目前,法治文化广场、四甲部队军营法律文化园、余东法治文化一条街为南通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其中,法治文化广场、四甲部队军营法律文化园已经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该市已经基本实现了市、镇、村法治文化阵地三级覆盖,全面提升了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服务体系,通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让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休闲娱乐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高度的法律信仰,为建设法治海门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海门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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