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为响应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打造更多的精品庭审案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行为,不断促进司法公正。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三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规范庭审纪律。该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管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进行细化,要求每位参审人民陪审员规范着装、杜绝庭审中一些不严肃行为,投入案件审理过程,保障庭审有序规范开展。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将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人民陪审员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依据。 二是强化庭前阅卷。为提高庭审质量,真正避免陪而不审现象,该院规定每个案件在开庭前五日内,承办案件书记员要将该案件的诉状副本等材料交至人民陪审员,规范庭前阅卷,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情、熟悉案情,真正发挥陪审作用。 三是丰富培训形式。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和水平,该院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从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等方面,使人民陪审员掌握一些应知应会的内容,加深对陪审工作的认识,为发挥好陪审职责奠定基础。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的灵活形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座谈会、案件剖析会、庭审评议会等方式,及时解答他们在陪审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人民陪审员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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