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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患纠纷“把脉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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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玉洁 发表时间:〖 2015/6/9 浏览人数:〖 5069918

——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化解医患纠纷工作侧记


    医院中,每个科室都在各司其职,为人们消除各种各样生理上的病痛与不适。在广西东兴市人民医院,有这么一个“科室”——专门治疗医患双方的心灵“创伤”。这里便是东兴市人民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
    过去,东兴市医患双方产生纠纷,要么选择“私了”:医患双方直接面对,容易产生冲突;或者选择“官司了”:诉讼时间长、成本高。在这“两难”境地中,产生了造成医闹事件的隐患。
    群众利益无小事。2014年1月23日,东兴市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社会环境特点与医疗服务实际,率先在东兴市人民医院挂牌成立防城港市首个医患纠纷巡回法庭,专门为人民群众调解各类医患纠纷事件,开创了广西区在医院内设立法庭的先河。同年4月,东兴法院于辖区范围内各公立医院下设医患纠纷调解室,实现东兴市涉医司法服务全覆盖。


    将法庭“搬进”医院——医患双方的“定心丸”
    “谢谢法官给予我一份公正!”2015年1月5日,小寒的冷风并没有影响李女士心中的温暖——在东兴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的法官的调解下,她获得了一笔两万元的赔偿金。
    2014年7月20日,东兴市的李女士因腹部不适到东兴市某医院就诊。医院B超检查室的医生帮李女士检查后,告知李女士B超单显示她已经怀孕,建议她过两天来复查。李女士回家后腹部持续闷痛,于22日上午再次找到B超科医生,要求再做B超检查清楚。B超结果出来后,该医生称李女士怀孕为死胎,已停止发育,要求马上进行清宫手术。当天下午,B超科医生带着李女士在门诊科开了处方,随后进行了人流手术。术后,医生称未在李女士子宫内发现任何残留物,建议一周后复查。
    7月28日0时,李女士腹痛异常难忍,再次来到该医院住院部要求进行治疗。经B超检查后,显示李女士腹部有大量积血,必须马上做手术清除。该院妇产科副主任为申请人开腹手术。副主任说李女士左输卵管穿孔,诊断为宫外孕。李女士在该院住院至8月2日才出院,为该次手术花费了巨额费用。
    李女士认为7月22日的治疗是一次严重的医疗事故,当时B超已显示是宫外孕,但是B超科的检查员却声称是死胎。而门诊医生片面听从了B超医生的观点,未认真查看B超单就直接按错误方案用了清宫手术。人流手术后,医院未对李女士进行进一步检查,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导致其输卵管穿孔,致使其今后受孕几率大大降低,给其身心造成巨大创伤。李女士要求医院赔偿其8万元精神损失费与医药费。
    院方则认为,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医院均按照妇产科疾病诊疗常规处置,至于两次B超未发现宫外孕,系由于患者病情不典型,B超结果显示其症状与死胎十分相似,预测难度大,并不属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误诊,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双方争执不休,最终向东兴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提出调解申请。
    巡回法庭的韦旭伶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马着手开展调解工作。由于患者情绪十分激动,韦旭伶首先进行了“背对背调解”,分别做了患者、院方的思想工作。眼看时机成熟,韦旭伶在设立在医院的巡回法庭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韦旭伶耐心地向医患双方讲解了法理,并就案件实际情况分析了双方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院方当场向李女士赔偿2万元。
    为将更有效地平息医患纠纷,方便群众,东兴法院大胆进行创新,把调解场地定点设立在医院内,将法庭“搬进”医院,直接在矛盾纠纷发生现场进行“把脉问诊”,及时为医患双方打下“镇定剂”。法庭现派有常驻法官两名。为引导群众理性维权,法庭于各医院、卫生所、保健院大门处设立导诉牌,“亮明身份”,使群众对法庭工作流程、联系方式一目了然。
    “止痛”也“治痛”——法官“望闻问切”解心结
    满地的纸钱,30余名家属的嚎啕大哭——这是东兴法院副院长曾宪林与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李金花法官2015年3月10日上午赶到东兴市某医院时看到的情景。
    2015年3月8日19时,东兴市48岁的陈女士因头晕、胃反酸,前往该院治疗。在输液过程中,陈女士突然猝死。死者家属称,陈女士生前一直身体健康,这样毫无前兆地突然离去,他们根本无法接受。3月10日上午11时左右,死者的30余名家属披麻戴孝地来到医院,在一楼收费大厅处摆放灵位,开始撒纸钱、烧香、哭闹,并试图强行搬运遗体。
    由于院方坚持自己用药无误,确切死因需解剖死者遗体才能进一步鉴定。而死者家属为给家人一份最后的尊严,不愿意让医院解剖遗体。双方僵持不下,事态严峻,公安部门赶到现场进行维稳。当天上午11点,东兴法院副院长曾宪林接到调解请求,他立刻带着巡回法庭的李金花法官赶往现场。
    在法院、公安局、卫生局、司法所等多个部门的劝导下,下午3时,医患双方同意到巡回法庭中进行调解。曾宪林副院长认真听取了双方各自的陈诉。死者家属认为,医院用药不当,导致死者猝死,给家人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要求院方赔偿30万元;院方则认为自身用药无误,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8万元。
    曾宪林副院长与李金花法官耐心细致地做了医院与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向双方分析、讲解了近年来类似医患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赔偿情况。通过长达5小时的耐心的调解,法官真诚的建议,尽心的关爱,终于使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至此,一起医患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医患纠纷巡回法庭的法官,是专治当事人的心病的‘医生’。”曾宪林副院长说道。他介绍,在化解医患纠纷方面,巡回法庭的法官也掌握了一套“望闻问切”的“医术”:望,详细了解案情;闻,准确把握双方心理;问,找寻矛盾纠纷的关键;切,抓住矛盾症结,彻底化解矛盾。
     在这个医院中特殊的“科室”中,当事人得到的是一份公正。
    “平安医院”守护者——提供优质涉医司法服务
    “当初我们成立医患纠纷巡回法庭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搭建一个公正平台,将医患矛盾就地化解,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东兴法院李云鹏院长说道,“巡回法庭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涉医司法服务。”
    东兴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成立伊始,就制定了明确的办案流程、工作制度、工作宗旨等具体规定,并将制度全部上墙。法庭于矛盾纠纷发生源头便介入调解,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法庭始终秉承着“独立、公开、公正”的三个原则,树立“服务群众诉求、服务医疗秩序”的两个观念,践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个承诺,用“耐心倾听、精心调解、真心服务、公心处理”的四心方法调解纠纷。
    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巡回法庭坚持与医院、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调处机制,每当发生医患纠纷突发事件,便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联动,依法迅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法庭还对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进行法律方面的指导,为医调委注入“专业化”力量。
    自成立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来访与咨询400余人,受理各类大小纠纷案件40起,直接成功调处34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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