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丽丽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该院提出三项举措积极应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集体学习。院分管领导迅速动员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组织该院立案庭全体人员通过视频资料加强学习,并认真总结和归纳。 二是责任落实,成立应急小组。为了加强该院实施立案登记工作,成立以该院院长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落实分管院领导值班制、每日汇报制,井然有序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三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除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必须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必须一次性告知,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必须当场立案登记,坚决杜绝“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现象发生,有效的缩短立案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 据悉,5月4日至5月20日,该院共接待立案167件,当场立案138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8件,裁定不予受理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不升反降,下降14.28个百分点,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改革对该辖区的影响不大,并未出现扎堆立案的情况,该院立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积极破解立案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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