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凡青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14日,“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市举办,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作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这是舒东龙院长自2009年以来第17次应邀出席国家级、省级及其他区域性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每一次论文获奖,每一次出席研讨会,舒东龙院长都深有感触:司法调研是司法理论创新的根基所在,只有作好“应用文”,才能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芷江法院司法调研作好“应用文”,首先将承担重点调研课题作为重要抓手。2009年以来先后四次中标承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对一些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分析清楚原因,研究明白症结,提出建议对策。如芷江法院对于司法救助机制实施问题的课题调研,其调研报告不但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而且被收录进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经中国法律图书资料库录入后,受到广大读者点击与参考。 芷江法院司法调研作好“应用文”,十分注重前瞻性,善于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并能准确洞察其演变和发展趋势。几年前,因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而引发的涉法负面舆情让一些法院和法官忧心忡忡,畏首畏尾,束手无策,芷江法院对此作了准确而深入的研究,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论文,参加2012年4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举办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理论研究征文活动”,荣获一等奖,其后该论文被中央党校校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公开发表,全国多家知名官方网站转载了该论文。 芷江法院司法调研作好“应用文”,还表现在司法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率不断提高。在中国当前国情下,法官选任存在过度年轻化倾向,如何实现法官选任应然与实然的融合,芷江法院作了深入的思考与多方面的探索,形成调研论文后,受到了专家学者的好评,在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三等奖,并且引起了最高法院领导的关注,2012年12月5日,最高法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对该论文反映的法官年轻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刊发。另外,芷江法院对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司法审查进行了调查和思考,该调研成果被最高法院《法律适用》杂志采用和转化。 2009年以来,芷江法院孜孜以求,在司法调研上坚持作好“应用文”,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20余篇调研论文被《法律适用》、《湖南审判研究》、《重庆审判》等专业杂志采用;连续4年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活动中获奖;2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上获奖,其中2篇学术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10余篇法学论文被编入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律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以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写的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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