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泺璇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快速组织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为我们节约了宝贵的时间,也为企业之间再度合作搭建了桥梁,我们是非常满意的!”5月19日,从四川省自贡市赶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设在企沙工业园区“工业巡回法庭”参加调解的原告自贡市某机械公司代理人甄友平由衷称赞。
2012年8月,原告与被告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内的一企业签订了供货及安装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输送机设备,并由原告负责安装,合同总价款为715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所有供货、安装义务,被告只给付部分货款,尚欠330多万元一直拖着不给。 今年4月中旬,港口区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将其列为“工业巡回法庭”受案范围优先审理。在相关文书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法庭及时通过电话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意向,并于5月19日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经过做工作,双方企业互谅互让,很快达到了调解协议:被告在2016年2月前分四次付清所有款项。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将继续保持业务往来。这是港口区法院“工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的又一“涉企”案件。
近年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深入发展和东兴国家开放开发试验区稳步推进,大量企业进驻防城港,为该市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港口区法院紧跟形势发展步伐,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好审判职责,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并于去年9月先行先试,在企沙工业园管委会率先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业巡回法庭”,集中审理辖区企业的纠纷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随后,多名法官分别走进中一重工等重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三个一警”活动,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法制宣讲、法律知识问答、赠送法律读本等,为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 2014年《广西日报》两次对港口区法院服务大局、服务工业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大篇幅报道,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对对港口区法院此项工作专门批示肯定,并要求全区法院学习这一经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