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惠文 东兴法院
2015年以来,东兴法院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使从严管理成为队伍建设新常态,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建立了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具体抓落实、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院党组书记、院长与各庭、科、室、队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 二是狠抓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等纪律法规,每月定期组织干警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使廉政教育入心入脑;要求每位干警的电脑桌面背景都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廉洁“六个一律”规定》,时刻告诫干警要廉洁自律,不要触碰廉政的高压线;改建了法院廉政文化长廊,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教育。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并通过短信对广大干警进行廉政提醒;对干警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和召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回头看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在领会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自纠自查,进一步转变作风,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强化监督。在法院审判大厅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法院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可对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监督,也可对法官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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