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瑶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安全保密意识,强化法院网络信息化安全管理,日前,根据广西高院下达的《关于全区法院内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行U盘等移动介质认证管理办法。 据悉,法院内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开启后,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须经认证方能在内网使用。经认证的U盘等移动介质均设置为单向导入,即数据可以通过U盘拷贝进入内网电脑,但内网数据无法通过U盘拷贝带出内网电脑。该举措是对全院干警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统一管理,严禁办公内网与互联网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杜绝移动存储介质混乱使用现象,防止计算机木马等经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对办公内网的病毒感染。此外,防城港中院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技术管控,以及维护法院内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随着防城港中院网上办公办案的普及和运用,法院网络安全成为影响法院审判工作实现信息化的重要因素。此次防城港中院运行内网终端管理安全系统,推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为完善法院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法院网络信息安全环境,积极推进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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