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昭鹤 广东吴川法院
立案先调解,尽早化解矛盾,这是吴川市人民法院受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的做法。该做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吴川市法院在立民商事案件时,首先通过审查起诉状、询问有关情况,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摸清当事人的性格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不必要开庭和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在立案时及时进行调解,充分调动社会调解组织力量,防止诉讼中矛盾升级。 去年以来,该院立案时调解处理的此类纠纷案件,占调解案件总数近6成。 该院在受理的李某某等36名下岗工人诉广东××生物装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是调解化解矛盾的成功案例之一。经查,广东××生物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严重困难,共拖欠原告李某某等36名职工工资100多万元。这是一起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群体诉讼,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李某某等下岗工人集体上访闹事,影响社会稳定。对此,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到下岗工人的经济困难,为确保他们有能力打得起官司,对他们提供了司法救助,批准这批案件的受理费予以缓交。同时,要求立案庭法官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多做疏导调解工作,妥善审理好这批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还在立案的第一时间与该公司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向其宣传劳动法,并邀请该公司所在地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善于调解、会做调解的工作人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辅以“五心”调解法,即“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公心”,对公司的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和法官们的努力,该公司同意分期付清拖欠的36名工人工资100多万元。在立案不到5天的时间里,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工人们对此均表示满意,并送锦旗到该院表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