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裴玉洁 东兴法院
2015年5月4日,是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首个工作日,同时也是“五四”青年节。在东兴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一群青年法官们正坚守在岗位上,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走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步”。 “大姐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上午8点半,在导诉台值班的法官小张面带微笑,热情地起身迎接一位走入诉讼服务大厅的大姐。经过沟通,小张了解到,李大姐前来法院是为了立案与有家暴行为的丈夫离婚。在小张的引导下,李大姐将起诉材料递交给立案庭的法官小王。经过了十分钟左右,小王法官从立案窗口内告知李大姐,她的起诉材料已审核完毕,可以立案。“五一之前我在法官的指导下准备好了诉讼材料,没想到这次一来,法院十分钟就帮我立好案了。这些年轻人也很热情,点个赞!”李大姐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随后,一名中年男子前来立案,经小王审查后发现起诉材料不够齐全。小王接收了他的诉讼材料,向他发放立案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并告知其补交材料期限为30日。“回去后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致电我们咨询!”小王微笑着送走了那位男子。 根据最高法部署,全国法院于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东兴法院严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充实立案庭队伍力量,安排了一批具有良好素质的青年法官在“法院窗口”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组织立案庭法官参与广西区高院举办的立案信访业务培训班,提升立案法官的业务技能;组织立案庭全体法官参加最高法举办的全国登记立案工作视频培训班,深化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认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开展。 这个“五四”青年节,立案庭青年法官的热情工作态度与良好的精神面貌赢得了当事人的纷纷“点赞”,同时也为日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开了个好头。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有效缓解群众“立案难”问题,减轻群众诉累,使法院将司法为民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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