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德 防城区法院
4月28日,一名年轻女性黄某某满面愁容来到立案大厅要求离婚。法官们了解情况后得知,该女子的丈夫许某为防城镇一个体户,两人于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01年在防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夫妻二人专心经营各种零食批发生意,在二人共同的女里下生意红火收入丰厚。有了钱的许某经常出去应酬并结识社会上沉迷赌博的朋友。由于个人原因经不起朋友的蛊惑也参与赌博,开始的时候还是打打麻将,后来发展到买六合彩、玩扑克牌等多种赌博方式。许某日常除了外出赌博已经无心经营生意,而且输钱回来就发脾气,问黄某某要钱去赌,黄某某不给,许某就动手打人,两人因此产生矛盾。黄某某多次要求离婚未果后只好采取诉讼手段。立案庭黎庭长在审查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受理。在征得黄某某的同意后,黎庭长打通了被告许某的电话,许某听后情绪十分激动,坚决反对离婚,并立即来到法院立案庭。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黎庭长耐心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的桥梁。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矛盾缓和,最终黄某某撤诉。一起离婚纠纷在黎庭长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下实现案了,情未了。这是该院立案庭今年来最常见的情境。 近年以来,防城区法院将化解矛盾、消除积怨、减少对抗、增进和谐为突破口,针对以往在开庭时当事人因对簿公堂而剑拔弩张致使情绪激动、矛盾尖锐、陷入僵局的实际情况,该院积极将调解工作置于立案前,在立案法官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坚持对症下药、因案施策,在立案庭专门选派热衷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负责开展对当事人的立案调解工作,对婚姻家庭案件采取情感灌输法、对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诚信交流法、对权属侵权案件采取公德讲解法,从而达到平息矛盾纷争、缓解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执行上访、促使握手言和的目的。据统计,今年1-4月中旬,该院共通过庭前调解方式顺利结案22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申诉、无一反悔约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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