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德 防城区法院
4月15日,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被告人杨某某从法官手里接过防城区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时,累犯的杨某某看到法律附页上的条款内容后,明白了自己被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于是打消了上诉念头,表示服判息诉。这是防城区法院采取在判决书后附上判决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这一做法取得良好效果的又一例证。 以往的判决书只见相应的法律条文,至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如何规定,法院的判决书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当事人还得查找相应的法律法规,给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而且,目前的条件不是每个打官司的群众均有机会查找自己的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因此,许多当事人往往觉得法院的判决无法满足其要求而上诉。 今年以来,防城区法院结合以前在裁判文书改革方面取得的经验,继续抓紧、抓实裁判文书的改革工作,将判决书后附带印上判决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可以让当事人更清楚地知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为什么这样判,使当事人对法院审理和判决过程更加清楚明了。同时,也使判决书成为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一些案件开庭时,旁听者大多为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法院宣判后,当事人拿到的判决书往往也在旁听人员中相互传阅,使判决书成为了最直接、最直观的普法教材,真正起到了“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而且,还进一步增强了判决的说服力,能够让当事人堂堂正正胜诉、明明白白败诉,对审判公信度的提高非常有益。当事人对此反响也很好,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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