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志华 贵州省剑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月13日,剑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到南明镇大洋村18组就独女户姜大昌(1936年10月出生)去世后对其女儿进行安抚。 剑河县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救助政策,进一步降低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不断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该县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绝育户和无子女户家庭实行养老保障和特殊情况救助、高考入学奖励等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在《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救助的规定》(州人领发〔2009〕6号)文件中,其中丧葬补助: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绝育户和无子女户家庭,夫妇死亡的,州、县人口计生部门各按死亡一人分别给予1000元对其家庭进行补助;女儿未婚死亡的,州、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各按死亡一人分别给予1000元对其家庭进行补助。 在安抚现场,该局为其女儿送去500元抚慰金,另外2000元将打到账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