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昭鹤 吴川法院
创新和加强审判、执行管理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工作,这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抓住了审判、执行管理,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主动脉。为此,吴川法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断总结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经验,分析审判、执行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从立足制度建设出发,近期建立了《关于定期公布案件审理、执行期限和结案质量的暂行办法》的制度(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共十二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案件超期限的计算办法。二是确定“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的范围。三是对审理、执行期限和结案质量实行定期定点公布。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该《办法》还规定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的范围,作为年终奖惩评定及晋升依据。同时,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审限跟踪,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警示,立案庭和审管办每月制作审限跟踪反馈报告。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川法院出台该《办法》实施工作非常重视,认为该《办法》的实施在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方面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对于提高基层法院执法办案水平、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审判水平,凸现司法为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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