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惠文 东兴市法院
2015年3月4日,广西区高院民四庭庭长梁瑜一行深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该院涉外案件审理工作进行指导。防城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忠,东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鹏等陪同。 梁瑜庭长指出,推进涉外案件审判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广西区高院已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东兴法院要发挥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重点突出“国门法院”这一特色,通过开展涉外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审判业务水平,为边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和谐稳定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于下一步如何做好涉外案件审判工作,梁瑜庭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做好诉前调解案件的台账工作,对案件进行登记、录入系统,形成档案;二是深入开展为民服务系列活动。如实施双语审判制度上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三是建立涉外案件审理机制。与海关、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努力探索涉外案件审理对等交流机制,共同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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