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昭鹤 广东吴川法院
吴川市法院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努力急困难群众所急、帮困难群众所需。2014年,该院共司法救助8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4000元,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经吴川市法院申请,吴川市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该市司法救助基金,存放在该市财政局,由财政局统一管理。如有需要救助的案件,则由法院向财政局申请使用。司法救助基金的设立,更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精神,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正义。 2014年,吴川市法院司法救助8人次,共发放救助金24000元。据了解,受救助的人员均是老、弱、病、残人,且生活无依无靠,申请救助的案件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抚养费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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