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志华 贵州省剑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计划生育“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之首就是宣传教育。宣传是行动的先导,任何一项工作只要宣传到位了,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剑河县每年初都对全县13个乡镇(社区)计生站(办)的全体干部集中培训计划生育的各工作项业务操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确保全年的计生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其中一项就是宣传教育。 在培训该项时强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意识形态领域里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旨在将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理论和婚育等方面科学知识、行为模式传播给社会公众,以影响和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使他们转变生育观念,把以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多子多福、早婚早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婚育旧观念转变为晚婚晚育、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观念,达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调整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目的。同时还强调,在做宣传教育工作中,大家要积极动起“手杆子”,拿起“笔杆子”,抓住工作亮点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准确以新闻形式加以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迅速了解计划生育宣传的普及率,促进他们对计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建立良好社会计生舆论导向,为全县巩固“双降”保驾护航。 据了解,该县执行每个乡镇(社区)每月要完成两篇以上计生信息,报送县人口计生局,由局办统计并作必要的修改,再发到相关媒体。2014年,该县计生系统在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文明网、《贵州日报》、《贵州人口报》、《贵州人口之窗》、黔东南电视台、《黔东南日报》、《今日剑河报》、剑河电视台、剑河县委、县政府网站等报刊、电视、网络发表(开播)180余篇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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