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孝利 陕西省长武县法院
2014年,长武县法院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司法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意、体现民情、赢得民心。 一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全面突出为民司法。2014年该院各业务庭深入乡村、社区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关系民生的案件226件,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庭采用“五进” (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方式和解执行案件25件,院领导上门送执行款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该院在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典型案件的同时兼顾法制宣传,先后在县城主干街道、乡镇集市、村组新农村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三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司法调解工作。该院不断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方针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方式与渠道,逐步尝试指导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协助调解的新方法,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融入审判执行工作,既解决了矛盾,又赢得了民心。全年调解、撤诉案件375件,调撤率达63.0%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对老弱病残当事人的诉讼,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缓、减、免交相关诉讼费用,2014年共减、免诉讼费3.7万余元;向87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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