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昭鹤 吴川法院
吴川市法院对民商事案件注重调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2014年,该院以调解方式结案418件,以撤诉方式结案380件,调撤结案率达53.73%。 2014年以来,该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开展创建平安吴川、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及执行职能作用。该院民商事审判部门对民商事案件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助力。一是设立“绿色调解通道”。对有相同社会背景、利益诉求、争议焦点的类型及被告类同化的系列案件,突破以往案件流程管理的局限,立案后直接交由合议庭专门小组随时接待调解处理,提高审判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增强诉讼调解效果。二是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多措并举开展诉讼调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力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圆满解决纠纷,使当事人满意。三是在审理涉三农纠纷案件时,主动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加强协调,力争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通常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多次到争议地调查调解,与当地基层组织多次反复组织协调,力争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确保当地事当地了,以促进双方和平共处。 2014年,该院新收民商事案件1484件,比2013年同期下降46.43%。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418件,撤诉方式结案380件,调撤结案率为53.73%;自动履行率达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