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组织人员赴嘉峪关市巡回审判
2023年2月13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审判员、书记员、技术人员、法警奔赴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行政案件。
我院受理的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兰州市司法局、甘肃省司法厅、第三人甘肃集天司法鉴定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原告吴某某80余岁高龄,行动不便,本着司法便民为民的服务精神,合议庭商议后,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协调法庭设备,确定开庭时间。春节前,便通知各方当事人巡回审理的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2月13日出发当天,兰州市大雪纷飞,道路积雪。为确保人员安全及巡回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将乘坐单位公车改乘火车,购买当日无座火车票出发,历经十余小时,于13日晚22时到达嘉峪关市……
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权利。被告兰州市司法局主管应诉工作的负责人出庭,并出声。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树牢“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民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司法服务触角,传递司法温情,彰显审判担当,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逢案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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