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里,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 近日,龙井法院受理一起案件,物业公司因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将小区业主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由于被告业主人数较多,反对情绪较大,于是法官干警进行上门送达,并在此过程中向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详细讲解。 在送达过程中,小区业主们态度犹豫,担心签收材料就意味着要败诉,工作人员见状,详细地向小区业主们讲述了送达及签收诉讼材料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说明只有及时应诉才更有利于保障自身权利。经过工作人员的再三解释劝说,小区业主们最终明白了签收诉讼材料的法律意义,表示一定会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接下来的工作。最终,该案送达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送达与普法的双重效果。 龙井市人民法院坚持把小事做好,把实事做实,将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去,持续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龙井法院 政治部 李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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