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在兴平法院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下,“老赖”赵某某主动履行一万余元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袁某某诉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赵某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也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数次传唤,赵某某心存侥幸,不予理睬,不肯露面,拒绝接听电话,沦落为人人可恨的“老赖”。得知赵某某在家中出现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昔日借钱给自己解难帮困的申请人,赵某某始终以“没钱”为由推诿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有被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的风险。赵某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承认错误,急忙向亲友打电话借来一万余元案款,并交付给申请人袁某某。案件圆满执结,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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