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与其丈夫千某于2016年至2021年6年间分5次向龙井某银行金融借款共计41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到期后尹某夫妻未及时偿还借款,因此双方产生金融借款纠纷。2021年8月,经龙井市人民法院判决,尹某夫妻须向龙井某银行支付48万元。 判决生效后,尹某夫妻依旧未尽偿还义务,龙井市某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尹某夫妻名下财产状况。经查实,尹某夫妻除名下一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无奈执行法官只能拍卖尹某夫妻名下这套房屋。执行法官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其次选择拍卖机构,最后进行挂网拍卖,一系列流程下来执行法官跟进了小一年的光景。但是该房屋经历了3次拍卖后,因无人竞买导致流拍,执行法官再次和申请执行人商讨是否可以以物抵债,申请执行人再三思考后表示拒绝。案件经历了一年的拍卖→流拍→再拍卖→再流拍的循环,面对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窘境,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件暂时终结本次程序。 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终本案件不代表执行就此止步,执行法官会继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执行法官始终会定期核查,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马上会恢复此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龙井法院执行局 潘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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