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一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官司在河南新郑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受到疫情和洪灾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员工最终实现“双赢”。 2022年1月,河南省洛阳市李某起诉郑州某有限公司,追讨劳动报酬和郑州某有限公司提前解约的经济补偿金共3.5万余元。新郑法院法官吴云锋承办该案后,认真了解双方的情况,积极为化解纠纷做准备。 去年以来,因“7.20”特大洪灾和疫情的原因,郑州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开始出现员工欠薪的情况,公司仍将欠薪问题作为优先偿还债务。李某身为该公司的一名老员工,体会到公司的艰辛和不易。了解到双方情况后,吴云锋认为双方有和解的基础,可以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吴云锋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企业受疫情、洪灾影响,出现生产经营的困难,一方面吴云锋希望李某可以理解企业的困难,另一方面也表示会尽力为李某争取最大的权益。吴云锋向双方释明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与规定,希望双方能够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最终,李某和该公司达成和解,企业分两次,在两个月内将工资余款和经济补偿金打给李某,截止发稿时间,李某已收到企业的两次打款3.5万余元。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新郑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贯彻运用“枫桥经验”,平衡兼顾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企业在疫情、洪灾等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艰难处境,实现“双赢”效果的有力举措。单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作者:左世友 王利 审核: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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