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招生季,家长们为了能够让孩子进入心仪的学校,可谓煞费苦心,只要能入学,能力范围内的任何开支都愿意去尝试,这也就给不法分子打开了赚钱的“市场”。
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何某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助农村学生到县城入学,但是需要收取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关系疏通费”。期间,何某骗取了40余名学生家长的“关系疏通费”,共计543400元。何某将骗取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后因家长付钱后迟迟收不到消息,何某又无钱退还,便伪造了“入学批条”应付部分家长,部分家长识破了何某的骗局,要求何某退钱。案发前,何某退还了部分家长192400元。后何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扶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出具虚假的入学批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何某诈骗数额达351000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何某具有主动投案自首,且当庭认罪的情节,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何某案发前退还了192400元给被害人,该款项不计入诈骗数额,但在量刑时予以从重考虑。综合何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法分子骗术多种多样,很多人可能躲过了“免费领鸡蛋”的骗局,躲过了网络平台贷款投资的骗局,但是在孩子读书上,却严重缺乏“免疫力”。教育部门招生政策尚未公布,很多适龄家长便四处打听一些公办中小学的入学政策,想办法通过“熟人”“找关系”获取入学机会。于是,不法分子便打着办理小孩入学的名义,诈骗家长钱财,且屡屡得手。人民法院坚决严厉打击这种诈骗行为,同时,也希望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理性对待孩子就读学校的选择,不要盲目攀比。同时要加强自我防骗意识,通过正规的方式办理小孩入学手续,不要轻信骗子的谎言和承诺,避免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既损失了钱财,又影响了孩子正常入学。投稿人:石莉娟 扶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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